說明: 一、依據埔鹽國民中學109年6月19日鹽中教字第109000207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109年7月15日(星期三)於埔鹽國中辦理,參加對象為國中現職教師未曾參加本研習課程者,依授課別分為國文、數學及英語教師。 三、本案研習講師為彰德國中謝清森校長、二水國中賴靜慧教師及大同國中徐文彬教師,請所屬學校惠予講師公假出席。 四、請研習人員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本府同意每場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