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郵戳為憑),請備妥下列逕送教育處學管科洪維蔓老師收(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並於資料袋正面註記「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報名表」送件。 三、繳交文件: (一)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一份,請加蓋關防。 (二)報名表一份。(請詳細填寫並貼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