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突發傷病、身障等特殊情形需家長陪考者,請家長填寫「陪考申請表」及「健康關懷問卷」,並請於109年5月8日前寄送至考區試務會(鹿港高中),經審核同意發給陪考證後,始得攜帶相關證明文件陪考。
以上條件,有申請陪考需求者,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