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113年度「夯才藝FUN異彩」競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為發掘特教學生各項才藝潛能,提供學生上台表演的舞 台,並藉由不同形式的才藝表演,增進學生之自信心及成 就感,爰辦理旨揭比賽。 |
二、 |
參賽單位:有興趣於校內推廣各項才藝之本縣縣立國民中 小學。 |
三、 |
參賽對象:就讀本縣國中小且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之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類,含疑似 生),並為推廣融合教育,新增特教生與一般生合作參賽之 組別。 |
四、 |
比賽項目:特殊學生之動態才藝(如:歌唱、舞蹈、樂器 彈奏、戲劇……等)。 |
六、 |
比賽組別:分國小及國中,並為推廣融合教育,分為A組及B組,相關細項分組請參閱計畫。 |
七、 |
報名方式:請各校依層級核章後email報名或傳真報名,兩 種方式擇一完成報名即可。email或傳真報名後,請務必來 電確認,電話:7273173分機312,承辦人:黃翊萱老師, 詳細報名方式請詳閱計畫。 |
八、 |
報名時間:113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3年3月11日 (星期一)下午5時整。 |
九、 |
請各參賽隊伍務必派員出席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2點至特教中心6樓611視聽教室參加參賽說明會及進行公開出場抽 籤順序,以利比賽順利進行。另出場抽籤順序倘未派代表 出席則由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代抽,結果不得異議。 |
十、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假彰化縣立田尾國民中學活動中心。 |
十一、 |
參加競賽之師生人數若達20人以上,比賽當日可申請本 府身心障礙交通車補助款,需依本縣「租賃特殊教育學生專車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十二、 |
本比賽成績不列入本縣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競賽成績」項目積分採計類別。 |
十三、 |
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黃翊萱老師,04- 7273173分機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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