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5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14330號函暨內政部移民署113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300157741號函辦理。 |
二、 |
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
(一) |
受理報名及獲獎公告期間:自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務請簽名)、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3月29日前,郵寄至該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預計113年5月底公告獲獎名單。 |
(三) |
核發獎項及金額: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四、 |
請協助周知各級學校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與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
(一) |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
(二) |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223、587、212、399、357及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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