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0142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依據職業訓練法、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及第54屆全國技能競賽計畫辦理。 |
三、 | 為促進我國職業訓練與技職教育發展,鼓勵國人學習技能,提高國家技術水準,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勞動部每年辦理全國技能競賽,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競賽期間:113年7月17日(三)至113年7月21日(日)。 |
(二) | 辦理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1、2館。 |
(三) | 報名時間: |
1、 | 112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推薦選手:113年1月10日(三) 9時至1月31日(三) 24時前。 |
2、 | 112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推薦選手:113年5月1日(三) 9時至5月9日(四) 24時前。 |
(四) | 簡章相關內容及報名資訊詳見技檢中心全球網(https://www.wdasec.gov.tw)/競賽專區/資料下載/競賽計畫及簡章或技能競賽主題網站(https://skillsweek.wdase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