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第14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12年至115年)業經行政院核定,請貴校依方案積極推進交通安全教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5月18日府交工字第112018448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以全人教育方向推動交通安全教育,除教導學生正確交通安全知識及規則外,亦要教導「尊重行人」的觀念,讓此觀念從小札根,養成習慣,形成文化。
三、檢附第14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