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學校請於112年5月30日前薦派教師參與培訓,另112學年度有學生選習臺灣手語學校者務請薦派教師參與培訓,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國教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0日(星期二),112學年度有學生選習臺灣手語學校者務請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如薦派人數超過分配名額時,應排定錄取順序)。 |
(二) |
報名表經服務學校核章後,由服務學校送各該地方政府審核及薦派。 |
五、 |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1年7月至113年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其中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7月期間辦理,課程安排以每周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六、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教育部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九、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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