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4月25日以院臺衛字第1121020690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4月25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12年4月26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4189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