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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如 - 輔導組 | 2023-04-25 | 點閱數: 62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18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20490954A號函辦理。
二、 相關申請資訊如下,餘請參考旨揭作業要點:
(一) 申請資格: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失調,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三)前皆可提出申請。
(三) 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臺南市立永仁高中將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三、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南市立永仁高中簡老師,聯絡電話:06-311553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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