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4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121006823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4月11日生效,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3693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