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2月17日府交工字第1120059313號函辦理。
二、112年度宣導重點(期程及宣導主題)如下,請參照配合加強宣導:
(一)第一季(1-3月):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及標線,車輛應停車(車輪須完全停止狀態),確認無人車再通過。
(二)第二季(4-6月):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
(三)第三季(7-9月):路口有行人穿越,汽機車務必「停車」讓行人先行。
(四)第四季(10-12月):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上面相關文宣或影片,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168.motc.gov.tw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