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經費,請於111年11月14日前送件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5218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辦理。 |
二、 | 申請本補助之學校,應確依上揭規定審查,並檢齊原住民學生名冊1份及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併同概算表等相關表件於111年11月14日前寄送本府彙辦(信封請註明辦理111-1國中小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申請)。 |
三、 | 請於111年11月10日上午10時前填妥公文附件「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學生名冊」,上傳至https://reurl.cc/DXZDRR(檔案名稱「○○學校111-1國中小原住民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申請表」),俾利本府轉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請注意作業時間,勿影響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