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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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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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06506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中學校集體報名共同注意事項(共一個電子檔) (ATTCH2.pdf) |
主旨: | 有關新北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國中集體報名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09年2月25日新北重職教字第1099501416號函辦理。 |
二、 | 新北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國中集體報名訂於109年3月9日(星期一)至3月10日(星期二)假新北市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弘道樓四樓會議室辦理。 |
三、 | 請各校承辦人員確依新北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簡章附件18「國中學校集體報名共同注意事項」辦理報名作業。 |
四、 | 惠請給予相關報名送件承辦人員於集體報名送件日以公(差)假及課務派代登記。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中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國中部)、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國中部)、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