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惟本府考量疫情仍未見舒緩,111年暑假幸福餐券截至6月30日前使用規定改為:
(一)24小時全時段開放取餐(五大超商:統一、全家、OK超商、萊爾富及楓康超市)。
(二)一次領取多天餐點(7天為限,如:6月15日取餐可兌換至6月21日)。
(三)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罐頭,納入取餐內容。
(四)如不便或因防疫規定無法出門,可委由親友持餐券代為取餐。
二、本府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視疫情滾動修正餐券使用規定,並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