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5月27日府社保護字第1110198120號函辦理。 |
二、 | 課程資訊如下: |
(一) | 訓練對象: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6條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包含醫事、社會工作、教育、保育、警察、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長與村(里)幹事、司法及其他執行家暴防治、老人及身障保護服務業務人員。 |
(二) | 講師: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吳啓安副教授。 |
(三) |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sFX4HGc6Ackem4HXA。 |
(四) | 課程時間: |
1、 | 南區場次:1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
2、 | 北區場次:1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5時。 |
三、 | 因應疫情,旨揭課程係採線上教學,學員須自備電腦、網路、耳機麥克風及視訊鏡頭等設備,並能自行操作google meet應用程式之基本功能。 |
四、 | 課程網址將於111年6月27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寄送參訓人員。 |
五、 | 本案聯絡人:本府社會處吳柏煜先生,電話:04-7261113分機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