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7692號辦理。 二、各校考生服務隊及因應考服務申請陪考之家長等,均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者,應提供考前48小時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檢驗陰性證明,以維護考生健康安全。 三、有關家長陪考部分,請各校預先宣導,以維護考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