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1年4月8日屏大人文字第1113200199號函辦理。 二、旨揭社群研習訂於111年4月9日(星期六)、4月16日(星期六)、5月14日星期(六)及5月28日(星期六)共辦理四場次,時程表及研習地點如附件一。 三、本研習實施對象為高中職、國中小、幼稚園視覺藝術教師及實際從事中、小學生視覺藝術教學工作者,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