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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 設備組 | 2022-03-31 | 點閱數: 127

說明:
一、教育部111年3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59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
(一)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三)第三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四)第四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三、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五類別。
四、授課期程:111年7月至8月,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
五、報名方式:請於111年4月24日(五)前將所需資料上傳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7d7Sw3vkU2JsP1Yq6)進行資格審查,初審結果將再以E-mail個別通知。
六、報到:符合資格之錄取教師需於111年5月10日(二)前,郵寄報名資料正本至本校進修學院(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
七、相關說明詳如附件招生簡章或逕自本校進修學院網站最新消息(https://cee.ncue.edu.tw/news.ph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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