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
約僱人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限 |
上網期間 |
民國111年03月08日~111年03月11日 |
資格條件 |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中正路162號(埔鹽國中) |
甄選方式 |
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口試﹝才識(包括志趣、見解、學識等)70%、表達(包括表達能力、語言組織、聲調等)20%、儀表(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10%﹞。 |
甄選日期及地點 |
1.甄試日期:初審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2.甄試地點:彰化縣立埔鹽國中(埔鹽鄉中正路162號)。 |
報名時間及地點 |
111年3月8日至111年3月11日止 一律採通訊報名 |
報名方式 |
一律採郵寄報名 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埔鹽鄉中正路162號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 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 |
報名應檢附資料 |
意者請下載「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報名表」,並檢具最近3個月內正面脫帽半身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以上文件請依順序以A4格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
應試應攜帶證件 |
身份證、有利工作相關證件資料 |
錄取方式 |
口試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
錄取公佈 |
本校網站公布 |
聯絡人及 電話 |
聯絡人:簡先生 聯絡電話:048-653424分機162 |
其他 |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本案如申請侍親留職停薪幹事提早回薪復職,則該職代約僱人員應無條件立即解僱) *(二)待遇薪資每月薪點280/36316元計酬。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