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2月9日清教育字第1119000859號函辦理。 |
二、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1日止,教案甄選收件期限以郵戳為憑。 |
三、 |
參加對象: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職教師(含正式、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及志工教師可與正式教師組成團隊。 |
四、 |
教案競賽組別:每組限1至3人,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一) |
得獎名單於111年12月底前公布於國立清華大學「性/別教育發展中心」網站,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 |
(二) |
依評審評分成績,分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佳作等獎項,各獎項主辦單位依據評審結果有權決定得從缺。 |
(三) |
獎勵:每組評選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各1名,佳作獎每組數名。 |
(四) |
獎勵方式:績優者經該中心核定頒發獎勵。於112年1月至2月辦理頒獎典禮,獲獎者須於頒獎典禮當天出席受獎及配合主辦單位安排進行發表(每件得獎教案,至少須1人出席) ,否則取消獲獎資格。凡得獎之優良教案及相關檔案,將於「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公告分享並提供下載。 |
(一) |
請參考附件之「111年性別平等教育優良教學方案甄選活動投稿須知」。 |
七、 |
收件地址: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性/別教育發展中心」收。 |
九、 |
國立清華大學「性/別教育發展中心」將會辦理相關工作坊,請密切注意中心網站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之公告,屆時歡迎老師踴躍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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