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9月23日社家障自第1100760085A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的資訊近用權,並推廣易讀格式,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將我國109年12月1日發布之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條約專要文件轉譯為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易讀版,並錄製易讀版有聲書。
三、前開電子檔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PD資訊網「宣導專區」內(https://crpd.sfaa.gov.tw/)。
四、本案聯絡人及電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陳育伶,02-2653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