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勞動部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10日至110年8月23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長於該期間(110年8月10日至110年8月23日)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勞工處110年8月10日府勞動字第1100280487號函轉勞動部110年8月9日勞動條4字第1100086496號函辦理。
二、相關函文可至本府勞工處網站/業務專區/勞動權益專區/COVID-19勞動權益專區/勞動防疫相關法令及指引(網址:https://labor.chcg.gov.tw/07other/othe ... psn=224&data_id=21211)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