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職缺於110年4月16日至同年4月23日公告至遷調作業平台,由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本縣各級學校同職務列等現職公務人員遷調。 二、查最近一次本縣各級學校職員編制檢討會議決議,尚有部分學校應配合減置(控管)幹事1人,並依本縣各級學校職員安置及移撥處理要點進行移撥,出缺後配合修編減列。本案徵詢各校職員意願,超額學校職員有意願遷調者將優先移撥,請各校轉知貴屬有意願者依限報名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