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中小學教師研習時間整合方案(106年3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60102549號函)及本縣科技團期初團務暨科技中心聯席會議(110年2月24日)決議辦理。 二、為有效整合本縣中小學各項研習資源,避免研習活動影響正常化教學,特修訂本方案。 三、旨揭方案調整如下︰ (一)科技領域時間修正為星期五下午。 (二)『藝術與人文領域』修正為『藝術領域』。 四、本方案於110學年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