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接受 莊慶達教授捐贈特成立漁村學生獎學金(以下
簡稱本獎學金)。
2.為鼓勵漁村、漁民及本會會員子女奮發向學,培植漁村優秀人才,蔚為推動漁村社區發展所
用,特訂定「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3.凡居住漁村,且父母其中有一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或本協會會員之子女,就讀國內中
小學學生,並合於下列規定者均得申請: 國中、小學其智育成績60分以上。
4.本獎學金每年度發放名額上限及金額如下:
(一)國中組:8名,每名4,000元。
(二)國小組:10名,每名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