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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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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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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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0年4月27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00219623A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110年5月1日至110年5月20日止,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
三、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國小(應屆畢業生)及國中學生。
四、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五、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20或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