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徵選簡章辦理。
二、收件日期:110年9月27日(星期一)至10月1日(星期五);逾期不收件,補件亦同。
三、新增注意事項:作品曾經參加歷年獨立研究作品徵選者,再次以同一主題或相近內容送件,無新增研究成果,且未於作品說明書內說明更新事項者,不予評審。
四、原始紀錄請依實際進行活動(至少12週以上)逐週撰寫,並以手寫原始紀錄送件。
五、檢附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徵選實施計畫。
六、本案承辦人,資優組杜韋君老師,04-727317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