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11年9月12日彰交聯字第1110067697號函辦理。
二、交通事故件數6成發生在路口,其中無號誌路口佔整體路口 死亡人數約有3成5,故四季交通安全專案-第4季執法宣導 重點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
三、宣導內容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 ,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
四、電子字幕機(LED)及資訊可變標誌(CMS),建議宣導標語為 :「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停』標線,請停車再 開」。
五、宣導期程:111年10月為密集宣導期,11-12月請持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