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7日新北教技字第1090554791號函辦理。
二、本原則與考生相關重要訊息如下:
(一)考試當日(4月25日)請考生提前至試場報到進行量測體溫及繳交健康聲明書。
(二)考生於考試當日請配戴口罩。
(三)考試當日,如有考生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應詢問考生意願,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協助就醫或配戴口罩至隔離試場應試。考試當日應依試場規則及實際需求,啟用隔離試場
(四)建議家長於防疫期間,非必要儘可能不要進入校園陪考。若有陪考人員請以1人為原則,請自主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陪考人員若額溫超過37.5℃,不得進入校園),並請陪考人員儘可能待在開放空間。
(五)報名考生,若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滯留國外無法返國等因素不得應考,招生學校將於5月9日(六)進行統一補考,若於5月9日(星期六)仍無法參加招生學校補辦理之術科考試,則必須配合主委學校辦理退費(第二階段術科測驗費)。
(六)考試及報到當日如有招生學校全校停課者,須將考試時程延後或作業方式改變時,由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於學校網站且通知考生。
(七)報到當日前14天內,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或發燒者(額溫超過37.5℃),得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
三、其餘請詳閱本原則,另請貴校轉知報名學生,以維學生應試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