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資格 |
每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 以教育部網站公告之偏遠地區、教育優先區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名義為之 |
每年2月1日至2月28日 | 服務兒童、青少年並於中華民國中央或地方正式登記立案之社福機構,且行政組織及財務健全者,例如兒少課輔班、安置家園 |
0-18歲弱勢家庭兒少,包含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原住民、新住民家庭子女、受刑人子女、兒少保護個案、特殊兒童(受暴、目睹、學習遲緩、過動、情緒障礙)、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邊緣戶、家有身心障礙者等特殊經濟弱勢家庭,得申請經評估後給予補助。
類型 | 項目 | 說明 |
助學 | 多元探索 | 提供學童多元學習機會,以增進其未來發展機會,視單位需求狀況提供師資、器材設備、活動材料/教材費等社團、體驗活動或才藝課程成立、運作補助項目 |
校外競賽 | 為鼓勵學童增加學習動機,積極參與各種比賽以提升其競爭力、增強自信心,補助參賽期間可能需要之交通、保險、報名等費用 | |
技能檢定 | 為鼓勵學生提高技能水準並順利取得專業技能證照,補助相關考照費用,包含培訓師資、活動材料及報名等費用 | |
職涯發展 | 由本會主辦,為激發青少年對自己未來的職涯想像,亦能提升自我價值感,進而學習思考規劃未來,將全額贊助職涯探索講師鐘點費、全聯門市體驗活動費、餐費及保險費用,若機構有其他補助需求,如交通費等亦可提出說明,本會將審酌補助金額 | |
課輔人事 | 為讓課輔班能有穩定的照顧人力資源,提供課輔師資鐘點費,主責作業指導及班級管理,全職、兼職老師皆可 | |
助養 | 營養餐食及餐食相關耗材 | 以發放「公益福利卡」補充學童飲食營養需求為首要目標 |
安置/社區青年民生物資 | 以發放「公益福利卡」補充學童生活起居所需之日用品及三餐食材 | |
廚房設備 | 為讓服務單位能更有效準備餐食,提供電鍋、烤箱及電磁爐等經費補助 | |
備餐人事 | 為讓單位準備餐食方面有充足人力協助採購及備餐,提供備餐人事費補助 |
※其他詳細內容請見本會計畫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