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年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第1次會議提案辦理。
二、查「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3點第3款及第4點第2款第2目之(1)規定,學校應依課綱規定安排課程,並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教學內容並能落實課綱之精神與內涵。按前開會議兒少代表辦理問卷調查之結果,本縣仍有學校於健康教育課程未依規定實施教學並挪作他用,應立即改善;本府已將各校是否依規定實施教學納入教學正常化視導之重點項目,請學校務必依法辦理,以維護學生受教育之權利。
三、復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柒、實施要點─一、課程發展─(二)課程設計與發展」規定,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性別平等及相關議題,必要時由學校於校定課程中進行規劃。據此,隨著社會的變遷與時代的推移,議題內涵亦會發生改變或產生新議題,故建請學校宜對議題具備高度敏覺性,因應環境之變化,活化與深化議題內涵,並依學生的身心發展,適齡、適性地設計具創新、前瞻與統整之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