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2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高階課程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112年2月14日至2月16日(星期二至星期四)假田尾國中視聽教室辦理。
三、參加人員資格: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派已通過 108 年度以後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課程資格之教師。
(二)108 年度以後取得高階資格者,請回流高階培訓課程或參加相關案例研討會,以保留人才庫資格。
(三)107 年度以前取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高階資格者,若持續每兩年至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報名本次課程,若無每兩年至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先回流進階課程。
(四)107 年度以前取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資格者,若持續每兩年至少調查 1 件校園性別事件者,得報名本次課程,若無每兩年至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先回流進階課程。
(五)本研習名額共40名,欲報名參加者,必須是由各校指定派遣(至多2名),非學校指定派遣者,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取消報名資格。如因學校考量專業調查人員不足,而需指派逾2名者,第3名則納入備取名單(請於報名表中敘明推薦序編號 3),倘已錄取人員不克出席,將依報名順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