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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訪客 - 資料組 | 2020-06-19 | 點閱數: 21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8503A號函辦理。
二、 為利民眾及各界瞭解未成年懷孕相關服務資源及服務統計,該署官網「家庭支持」主題專區之「未成年懷孕服務專區」已上傳服務流程圖、轉介表單、諮詢專線及求助網站等資訊,請多加運用。
三、 學校知悉學生懷孕時,請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1條及教育部所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規定,採取必要之處置措施,協助學生完成學業,落實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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