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3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一梯次研習」課程於本府第二行政大樓9樓會議室辦理,請協助宣傳周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113年4月23日府社身福字第1130151419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廣易讀概念,故特別開辦易讀概念認知課程,期待能提升專業服務人員對易讀之概念,藉由易讀服務把複雜難懂的資訊轉換成文字、繪本或圖片等,並學習文宣、文件如何做,才能與身心障礙者溝通更有效率,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或有閱讀困難之民眾使用,使有閱讀困難之民眾能透過各種管道更簡單獲取其所需資訊。 |
(一) |
研習時間:1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 |
(二) |
研習地點:彰化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9樓會議室(彰化市中興路100號)。 |
(五) |
參與對象:參訓人員以勞政、衛政、警政、衛政、社政及教育等行政人員及以及本府轄內機構直接服務人員,常接觸身心障礙者有溝通互動需求、業務文宣製作需求之專業人員為優先,次之以對易讀版概念有興趣的一般民眾皆可參加。 |
四、 |
研習課程資料將於6月18日(星期三)前逕以電子信箱回傳至報名者信箱,有需要者請自行印出,現場不提供紙本資料。 |
五、 |
依據行政院107年10月30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4929號函規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與業務相關時數20小時,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必要課程類別,包含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共三類,本課程屬於民主治理價值,並符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以及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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