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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長 - 資料組 | 2023-12-14 | 點閱數: 82
主旨: 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及表揚事宜,請於113年3月22日前,函送初選薦送資料至本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臺教學(一)字第1122806035A號書函辦理。
二、 有關113年適用之「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附件1)增修重點如下:
(一) 目的:明列表揚對象含括幼兒園。
(二) 表揚對象:
1、 特色學校獎:明列各級學校(含幼兒園)。
2、 績優人員獎:明列從事校內生命教育工作或教學。
3、 特殊貢獻人員獎:明列推展生命教育工作之各級學校校長及人員。
4、 新增「終身奉獻人員獎」,以表揚長期致力生命教育且對生命教育工作影響深遠、且具重大貢獻者。
(三) 獎勵名額:明確各類名額表揚數。
(四) 初審單位之評選重點;增列教師法第30條,有關尚在調查之文字。
(五) 評選基準:
1、 因「特色學校獎」、「績優人員獎」刪除校園事件處理情形配分(5%),爰修正「資源運用」配分由10%調整為15%。
2、 增列「終身奉獻人員獎」評選基準。
(六) 獎勵及表揚方式:新增「特殊貢獻人員」及「終身奉獻人員」敘獎額度。
(七) 附則:增列推薦單位評選不實之規範。
三、 薦送名額:包含特色學校、績優人員、特殊貢獻人員、終身奉獻人員及優秀行政人員(初選薦送名額詳附件2)。
四、 薦送學校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 教師法,尚在調查、或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 之情形。
五、 隨文檢附「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附件1),「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附件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附件3)各1份。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RvYj5e),標題「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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