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培訓計畫-第二梯次 初階種子教師培訓計畫」1份,請貴校於即日起至 112年6月19日(星期一)前鼓勵所屬符合資格教師參訓,請查 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70311號函辦理。 |
二、 |
為接續培訓情緒與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賡續辦 理「情緒與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培訓」第二梯次初階種 子教師培訓。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編制內正式現職特 殊教育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不包括代理代課教師、退 休教師、實習教師等),其報名資格如下: |
1、 |
特殊教育教師:需有特殊教育教學實務經驗(如資源 班、特教班、特殊教育學校、情障巡迴輔導教師、具有輔導情緒行為問題學生實務經驗之一般巡迴輔導教 師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並經直轄市、縣(市)政 府推薦者: |
(1) |
曾修習過正向行為支持或嚴重問題行為處理相關大 學部、研究所之課程(不包括研習課程),有意願 擔任情支種子教師者。 |
2、 |
專任輔導教師:擔任專任輔導教師資歷,及具有輔導 情緒行為問題學生實務經驗,並經縣市推薦者。 |
3、 |
專職的相關專業人員(含特殊學校及縣市政府特教中 心之相關專業人員)。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至112年6月19日(星期一)。 |
(三) |
開課人數:每區原則30人,分北、中、南共3區辦理。 |
(四) |
報名方式:請各校轉知符合參加資格人員之學校辦理推薦報名,由受推薦人員填寫報名表,並經學校同意核章後,併同相關證件及佐證資料送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薦派。 |
1、 |
培訓課程分為理論與應用課程30小時及實作課程30小時。 |
2、 |
理論與應用課程:以混合式遠距教學方式進行學習。 |
3、 |
實作課程:預計於112年9月至12月將分北、中區I、中區II、南I、南II、南區III六組。上課地點預計為北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中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新竹市北門國小;南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嘉義大學、屏東大學。 |
(六) |
參與培訓之學員通過學習成效評量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發初階支種子培訓合格證書;未通過考核者,則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
(七)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所屬學校給予公(差) 假排代。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補助參訓教師 排代課鐘點費。 |
(八) |
此培訓相關課程將依實際情況調整;若因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疫情關由實體課程將調整為線上課程者,相關防 疫措施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另培訓課程及學習成效評量 日期或時間如因應特殊狀況而調整,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受訓教師,請各學校以調整通知給予公(差)假排代,為簡化程序,將不另以公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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