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縣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9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515K號函暨本縣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
二、 |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等)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爰請貴校配合112年度課程架構表(如附件)選定辦理實體課程或選修線上課程。 |
三、 | 另,本府預計於112年7月至8月暑假期間辦理本縣112年度中小學家庭教育師資培訓,屆時將另函公告實施計畫,並請貴校務必派員參加,以落實本縣學校家庭教育推廣。 |
四、 | 檢送課程架構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