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0年7月15日府教特字第1100248035號函賡續辦理。
二、因部分學校反映無法於前開函文中下載相關附件,故再次檢附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鑑定延期日期一覽表、報名退費申請單、請考生配合防疫注意事項及健康聲明書(因應疫情修正版)各1份。
三、各校亦可逕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中下載(https://reurl.cc/bXxgro)。
四、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小姐,電 話:04-7112900*31(本府分流辦公期間電話),04-7531864(原教育處電話)。